【举报宣传周】被诬告怎么办?检察院查证后帮澄清

24.06.2016  20:03

 

  如果被举报人是被诬告的,该怎么处理?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将遵照实事求是、依法稳妥的原则,开展举报失实澄清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也依法保护被诬告的被举报人。”河北省柏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尚丽娟表示,在查证举报失实的基础上,如果举报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因举报失实影响被举报人正常工作、生活,检察机关将开展举报失实澄清工作。

  尚丽娟介绍,举报失实澄清一般采取“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和“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澄清通报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被举报人接受的其他澄清方式”。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靠群众举报成功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同时,也及时开展举报失实澄清工作,替一批被诬告者“洗清冤屈”。

  “澄清失实举报,检察机关不仅要拿出证据证明举报失实,还要讲究澄清的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刘岩说。

  刘岩回忆说,一名伤情复发的患者曾到南昌市检察机关举报该市某医院医生涉嫌索贿。举报人反映,自己接受手术时,医院要求他缴纳了一笔费用,但没有开具正规发票,于是怀疑医院医生索贿。“我们查证发现,这是一起失实举报。报经有关方面同意后,我们开展了澄清工作。”刘岩告诉记者。

  “澄清失实举报,首先得具备查证失实这一前提,必须先把举报线索查清楚。”刘岩说,经过初核,检察人员发现,为确保举报人手术万无一失,医院当时请了外地专家作为主刀大夫,这笔费用正是用于这名外地专家的薪资支付,并不存在被举报医生索贿问题。

  “其次要明确举报事件的责任。”刘岩解释说,调查发现,当时的手术十分成功,举报人之所以旧伤复发,是因为他未能按照医嘱进行术后康复,“责任不在医院。

  “第三要平等对待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刘岩解释说,南昌市检察院就举报线索的初核结果、举报事件的责任划分等,与双方当事人都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双方的认可。

  “最后要讲究澄清的方式方法。”刘岩表示,检察机关在征得被举报人同意后,在该医院进行了澄清;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做好医院工作,院方和被举报医生对于举报人因术后复发而作出举报这一过激行为表示理解,考虑到举报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医院承诺如果举报人选择继续在该院就诊,他们将提供一定费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