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监管比事后问责更重要

18.11.2014  14:31

  11月16日19时许,山东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致18人死亡,13人受伤,4人下落不明。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18人遇难,13人受伤,4人下落不明,这样一个沉重的伤亡数字,令人感到万分悲痛。

  梳理近年来的火灾事故,上海市静安“11·15”重大火灾刑拘12人、清华学堂火灾刑拘8人、兰考火灾6名责任人被停职检查、德惠特大火灾刑拘11名公职人员……几乎每次火灾之后,都有相应的责任人被问责,结果火灾事故还是“春风吹又生”。之所以要进行相应的问责,是因为特大火灾“”出了不少问题。比如,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等。问题在于,诸如此类的安全生产问责均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笔者认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仅要严格落实事后问责,还应做到追加事前问责,把问责程序启动在事故发生之前。

  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火灾责任人进行问责,有助于把问题抓深抓透,最终使问题的解决画上圆满句号。但是,问责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从此就能让火灾事故永绝后患。安全生产,需要每个人行动起来,而不仅仅把“安全”二字挂在口头上。为何一次又一次的问责,还是无法阻止火灾事故频发?看来,问责只是治标不治本,事前监管要比事后问责来得更重要。

  一言概之,这次的寿光火灾事故,不能止于模式化的问责了事。问责其实只是起点,而不是终点,更应注重预防事前失责行为的发生,唯有当好事前“诸葛亮”,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现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黄春景)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