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交“二保”费汽修厂不养护 运管:属实将严惩
运管处可通过连接到汽修厂的监控探头查看汽修厂在“二保”中有没有造假行为
交230元“二保”费用后不用养护车辆,只要在南宁聚田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田公司)休息两个小时以上,拿到维护记录备案卡即可到车管所进行检测?记者根据车主的反映进行调查。聚田公司负责人承认,没有按要求对“二保”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南宁运管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聚田公司月初刚递交整改报告,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一经属实将再责令停业整改。
车主反映
交“二保”费汽修厂不对车辆维保
据车主罗德锋(化名)介绍,他的轻型厢式货车挂靠在南宁新延龙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延龙公司)营运。根据国家规定,载重货物1吨以下的车辆,每半年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几天前,罗德锋驾车到安吉大道中段新延龙公司交230元“二保”费用后,持收款凭据到秀厢大道聚田公司对车辆进行“二级保养”。罗德锋说,聚田公司工作人员查看收据,并收走他的行驶证等证件后,示意把车停放到维修厂旁。
罗德锋在车里睡觉,其间曾去找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等等”。两个多小时后,工作人员拿着一张盖有聚田公司公章的“南宁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备案卡”,让他到南宁市车管所清川工作站进行检测。罗德锋说,只要备案卡盖有机动车检测专用章,即为车辆安全检测合格。
在指定“二保”期限后的半个月内,如果不做“二保”将被罚款。罗德锋说,“钱是交了,可我在做‘二保’的过程中,始终不见有人对车子进行过任何维护保养。这就等于只要给钱,就可以盖公章完成车辆维护保养,这钱太容易赚了”。
新延龙公司
指定聚田公司为挂靠车辆做维保
7月27日上午10时许,聚田公司修理厂里,停放有多辆大型货车和数辆厢式小货车、载货面包车。据这些厢式小货车司机介绍,他们也是到新延龙公司交钱后,于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持凭据到聚田公司等候维护保养。“以前交钱后,维修厂的检测人员要查看车灯、调刹车,还拆出轮胎让车主随车拍照,听说拍到的相片还将上传到运管部门存档。而现在只懂得收钱,什么都不做。”
到聚田公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为什么要到新延龙公司交钱?新延龙公司负责人梁经理7月27日解释说,公司肯定要对挂靠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监督,“聚田公司是我们公司指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的单位”。
梁经理告诉记者,230元钱车辆维护保养费,是经过政府部门认定才收取。新延龙公司对账后,也会把这笔款划拨到聚田公司的账上。“聚田公司具体对车辆如何进行维护和保养,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目前没有接到车主的反映。”
否认造假
“检测员不可能在7个监控下造假”
采访中,聚田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先生指着监控屏幕说,2个小时是规定中的机动车维护和保养时间。曾先生说,修理厂周边共装有7个监控摄像头,“不可能有人造假,而且目前没有接到车主有这方面的投诉”。
曾先生说,检测员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后,有车主签字确认,才能发放盖有公司公章的《南宁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备案卡》。对此,罗德锋解释说,“如果不在记录本上签字,就意味着要给自己添麻烦,谁都不愿穿小鞋”。
据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科副科长蔡钦介绍,车辆“二保”检查维护保养项目还包括变速箱、排气、离合器等,这些要驾车体验才能确认。
对于车主们反映的情况,维修厂的检测员莫先生也矢口否认。他指着27日停放在修理厂门外的厢式小货车和载货面包车说,当天都已经进行过维护和保养,并决定跟记者去找车主对质。
车主们异口同声地说,“从上午9时30分左右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车里,没见有人进驾驶室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莫先生随即当场改口,“我已经用肉眼对车辆进行检查,这些车都没有问题”。
聚田公司
承认管理不到位将按程序保养送检车
据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科科长杨连庆介绍,聚田公司只具备车辆维护保养等资质,不具备有车辆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测。那么,从聚田公司出去的车辆,车管所在检测过程中是否发现问题呢?
南宁市车管所清川工作站经理梁超7月27日下午表示,他们按规定通过设备对“二保”车辆的刹车、灯光等安全数据进行检测。当然,车辆的维护痕迹同样也是检测内容之一。“检测不过关,车辆被退回原地处理的情况,在工作站里也曾遇到过。”
据了解,汽修厂除传送车辆检测图片外,其安装的监控探头,也连接到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考虑到罗德锋等车主的顾虑,杨连庆表示将对聚田汽修厂上述时间段的监控进行调取查看。
聚田公司业务经理冯洪斌向记者解释说,有些新车车轮设计周密,还有些车主说刚对车子进行过保养,不愿意让检测员拆车轮检查等。“我们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一定按运管部门的规定,对送检的车辆全部按程序维护保养”。
运管部门
如有造假行为将依照规定给予严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聚田公司因没有按规范要求对车辆进行“二保”,曾在今年7月1日下午,因监控连接不上,有一辆车上传的图片中没见拆轮胎;7月2日上午10时许,因一个监控探头连接不上,只能监控到一辆车,摄像模糊不清,未对准工位等情况,被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责令限期整改。
7月9日,聚田公司曾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上报到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其在“整改报告”中说,“我厂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联系相关部门更换高清摄像头,坚持按照二级维护的标准维护,提高维护质量”。
杨连庆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将由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一旦查出聚田公司在对车辆进行‘二保’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将给予严惩。”
记者7月27日下午在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采访时看到,冯洪斌已主动到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说明情况,配合调查。(记者 潘国武 文/图)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