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淦鑫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批复

22.12.2014  10:16

  桂商建函〔2014〕140号 

柳州市商务委:

你委《关于 广西 淦鑫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备案的请示》(柳商报〔2014〕1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淦鑫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准予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该公司在柳州市柳南区龙屯路1号A座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规定,准予备案。

二、请你委通知广西淦鑫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及时上报二手车购销信息。

此复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