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五个借助”打造适合山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

13.11.2015  09:16

  近年来,上林县坚持“生态立县旅游旺县”的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实际,采取“五个借助”措施,切实抓好适合山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借助“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严治污染生态环境。一是抓好环境保护整治。抓好“三清洁”(即清洁水源、田园、家园)为主的生态乡村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开展大整治、大治理活动。去年以来,全县开展环境整治活动847次,投入2374人次,对重点水域清理非法网箱养鱼370户,2590箱;清除种植在水源地、耕地等速生桉21000亩,拆除企业违规闲置烟囱17座,处罚违法企业6家7次。全县乡村环境保护得到了改善,人居环境指数高。二是治大气污染,保空气质量。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通告》,在全县行政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秸秆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味的物质,重点是居民住宅、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周边区域和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采取强硬的措施把县城周边部分严重有大气污染的工业企业进行关停,或部分产生大气污染的企业迁至工业集中区,进行统一管理和防治;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开展治理油烟专项行动,共查处县城餐饮店、夜宵摊抽油烟排放32家,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城的空气进行一次监测,一旦发现大气污染,立即组织治理,并形成制度化;抑制工地扬尘。重点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业主自觉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凡防止和整改不力,抑制工地扬尘不到位的项目将受严惩,绝不姑息。经整治取得较好成效,现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连续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发生,全县生态环境持续良好。

  借助国家生态县创建推动生态乡村建设。目前,上林县创建国家生态县指标的26项小指标中已有24小项达标,创建达标率达92.3%。全县11个乡镇中,大丰镇已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西燕、镇圩、明亮、白圩、三里、澄泰共6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生态乡镇命名,大丰镇高秋社区等共8个行政村(社区)已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巷贤镇高贤社区、西燕镇江卢村、乔贤镇恭睦村等119个行政村已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

  借助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推进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三湖一寨”、清水河壮族老家湿地旅游区等重大生态旅游项目,由县四大班子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组成工作组,每个项目均派专人跟踪督查,做好服务,为项目业主顺利实施建设排忧解难。共投资11.7亿元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实施县城“五化”建设,完成徐霞客广场,明澄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完成城乡风貌改造1500多户,对县城26条街道实施“白改黑”。同时,推进投资约1.6亿元的澄江河堤路园建设,把县城澄江河“筑坝防洪、园林景观、污水治理”有机结合,把城区防洪工程建设作为集防洪、治污、旅游、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堤路园工程”,县城风貌焕然一新,旅游城镇的美丽形象初显。

  借助农林水利顶目建设促进生态产业发展。云里湖观光农业示范园等一批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正在迅速发展,明亮镇洋内庄3000亩现代特色核心示范区建设己上轨道,该镇葡萄基地、食用菌产业己成规模,牛大力、核桃等新的特色农业正加快发展,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目标。林业方面,今年全县共完成山上造林2.21万亩,占任务的105.2%,其中荒山造林完成11424亩,占任务163.2%,湿地人工促进萌芽更新完成10680亩,占任务89%,油茶550亩,占任务27.5%;全县共完成中幼林抚育6.3万亩,占任务105%;2015年上林县已完成村屯绿化投资1335万元,占任务98.4%。水利方面,以建设“民生水利”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目前上级已下达的水利投资计划7818.86万元,累计己完成投资1386万元,占已下达投资的17.7%。

  借助结合农整项目创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上林县于2011年12月被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确定为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以来,目前全县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项目60套,采用第三方运管模式。并把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与生态示范创建结合,打造一批亮点工程。如巷贤镇高贤村、大丰镇云里庄等深爱广大群众的欢迎。在实施建设中,从山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县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针对小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来水波动大、水质水量不稳定等特点,设置了几个相对独立的处理单元来适应来水量的波动,大大地降低了运行费用。农整项目建设采用的工艺、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在全区得到推广,成功打造“上林治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