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开展"史上最严"交通整治 一天查处903起违法

25.11.2014  15:21

    严重违法停车一律拖离,车主还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公务车辆及其工作人员交通违法,一律处罚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11月24日,桂林交警部门拉开铁腕整治交通乱象的序幕,对桂林市区30多个重要路口、15条主干道和30个非主干道街面进行严管重查。截至当日下午5时,全市共查处903起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在桂林市叠彩区北极广场这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5分钟内,交警连续拦停3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两名年轻女孩被交警拦下来后,“目前关于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分为50元罚款和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半小时两种方式……”交警耐心地向两人进行说明,对方有些不好意思地将电动车钥匙交了出来,坐到路边棚子观看交通安全影像资料。

    棚子里临时设置的十多个座位很快坐满,大多数接受处罚的市民都比较认真地观看录像,但个别交通违法者对新生事物并不接受。一名因步行闯红灯接受处罚的中年妇女忽然站起来,对现场交警大声嚷嚷,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不顾一旁的交警,一再冲上来要打砸记者的摄像机、照相机,幸被交警及时拦住。

    据了解,桂林交警部门此次整治交通乱象行动中,一改以往重机动车轻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惯例,在8项整治内容中,非机动车占了一半。据悉,本次交通整治处罚措施有“四个一律”,堪称“史上最严”: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一律拖离,并参加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一律处罚或参加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及其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的,一律处罚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曝光。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已在全市重点路口设立了10个街头宣传点,违法停车的车主必须先接受不少于一小时的教育学习,才能缴纳罚款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增加了时间成本,无形也是对违法者另一种方式的教育”。

    此外,交警部门还加大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开具单位交通违法告知书,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及文明办。目前,交警部门已与党政、司法机关、公共事业机构、纪委等单位取得联系,让单位教育驾驶人不开特权车、不开霸道车、不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截至24日下午5时,桂林全市范围内共查处903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查处行人、电动车156人,罚款2550元,教育学习点学习439人,查处违法停车122起,其中拖移机动车8辆,查处货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186起。

    8项重点整顿的交通违法行为

    1 机动车辆违法挤占非机动车停放、行驶;

    2 三轮车、农机运输车占道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3 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规通行;

    4 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搭载超员、涉牌涉证;

    5 在有机非隔离带的路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6 在混合道路,电动自行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

    7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逆向行驶;

    8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等。(唐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