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再查4人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违纪被免

02.12.2015  09:39

北京市纪委通报了三所高校四起典型违纪案件。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被免职,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有一副校长被免。

   

  王次炤(资料图) 

  北京市纪委昨日通报了三所高校四起典型违纪案件。今年11月,市纪委对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转来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三所高校10名校领导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其中,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被免职,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有一名副校长被免。

   中央音乐学院  

  党委书记被党内警告  

  市纪委通报称,今年6月,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儿举办婚礼,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

  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邮电大学  

  一副校长因“小金库”被免  

  市纪委通报称,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

  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与宽、失之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党内警告处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副校长违规兼职取酬被免  

  市纪委通报称,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

  该校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其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新京报记者 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