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开车撞死人后逃逸民警追凶 肇事者终自首

23.01.2015  13:33

  桂林生活网讯 (孙盛峰 通讯员 赵勇飞 李永勇)“都是我不好,当时要是我开车没有开那么快、注意些的话就不会出事了!”在龙胜交警大队值班室里,肇事者廖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1月22日,从龙胜交警大队获悉,龙胜县“1.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肇事司机廖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深夜紧急出更

  2015年1月8日晚9时12分,龙胜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在321国道瓢里牙寨路段,有一辆柳微面包车撞倒一个行人后飞快地朝龙胜县方向逃走了,被撞的人估计伤得非常严重。

  接警后,龙胜交警大队当天负责带班的副大队长凌业军带领民警邹家英、协警秦长东、蒋东辉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向大队长赵勇飞报告情况。考虑从牙寨往县城方向不远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往瓢里方向,一条路往三门方向,凌业军立即通知瓢里镇和三门镇两个派出所派人出警设卡拦截。

  赵勇飞听到报告后,委派副大队长贲永华及民警杨军,协警黄芳强等随后前往增援。与此同时,赵勇飞带协警段新玉来到县居监控中心,调取县公安局“天网工程”录像资料,力图发现进入龙胜县城方向车辆信息。

  很快,出警民警便赶到事故现场,被撞行人已确定死亡,现场留有大量的散落物证实肇事车辆前部撞人后也损坏较严重。信息立即反馈到大队长赵勇飞处。

  赵勇飞掌握现场初步情况后,联系了多年从事汽车修理的龙胜县汽车修理厂长周某,请他到现场协助辨认车型。接到电话时周某已经准备睡觉,他怕时间赶不及就打电话给他厂里的一位师傅开车去家里接他,说是瓢里有事故要他前去协助破案。

  真是无巧不成书,他联系的那位师傅刚刚从三门拖一辆事故车回龙胜。他告诉周某说,途中他在交州至三门途中与一辆柳微面包车会,面包车车头损坏严重,左侧大灯损坏不亮,但看不清车牌,当时他还琢磨,这台车撞坏了怎么不去龙胜修理?周某立即将这一信息反馈给赵勇飞。赵勇飞随之马上告知凌业军副追进三门镇,同时将这个消息通知了三门镇派出所。

  不一会,三门镇派出所的民警反馈,说在三门街公路沿线天网工程监控录像调取了一段视频,视频中显示21时45份一辆看不清车牌是浅色柳微五菱微型面包车驶过三门街往区矿古坪方向行驶。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在国道321县739公里加300米,瓢里镇思陇村牙寨组路段。

  死者平躺在公路中间,道路旁有大量的汽车撒落物碎片和血迹。根据现场情况得知,肇事车辆速度非常快,死者被肇事车往前撞飞近40米,肇事车辆前部损坏也应当比较严重。据查,死者梁某,男,27岁。

  据报警人余某反映,当晚余某从临桂驾车准备去三门拖一辆事故车,在交州走错了路,在牙寨路段,余某看见在路边有一位男子,便向该男子问路。就在男子与余某答话时,从三江方向开过来一辆车,速度非常快,不等男子做出任何反映,就被撞飞出几十米远。突发这一幕,让余某看得目瞪口呆,直到肇事车辆消失在夜幕之中,余某才回过神来打电话向“110”报警。在肇事车驶过的那一瞬间,余元某看清楚那是一辆浅色的五菱牌微型面包车,但看不清车牌。

  交警勘察完现场后,准备将死者移至路边以便恢复交通,但死者家属及牙寨群众坚决不同意移动尸体,不同意恢复交通,死者父母一直席地坐在尸体旁边哭泣。家属及群众认为,人死了,车跑了,赔偿怎么办?尸体移开,车辆恢复通行,如果政府和公安机关不管了,受害者家属怎么办?场面一度接近失控。

  赵勇飞立即将现场情况向龙胜县黄炜副县长汇报。午夜,县领导班子到现场亲自做解释劝导工作,群众情绪恢复稳定,同意交通恢复,移走死者进行安葬处理。

   群众找到肇事车辆

  1月10日早上9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36小时,多路外出寻找肇事车辆的民警仍没有汇报。办案民警也纳闷:“难道肇事车会从三门镇境内插翅而飞?”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有热心群众向公安报案,说发现一辆浅色的五菱面包车停放在三门大罗滩底,车头损坏,与事故肇事车情况非常吻合。

  龙胜交警大队贲永华副大队长带领民警们马不停蹄地奔赴赶往滩底,到达滩底后发现车子根本没有停在马路边。在当地热心群众的引领下,民警们沿着路边一条曲折烂泥小路来到一个废旧的厂房空地,这才发现肇事车辆停靠在废厂房的一个角落里。

  据报案人李某介绍,此空地以前是用来做烧瓦仓库用,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荒废,平常很少有人经过这里,所以这路几乎已经不成路了。当天上午李某准备去上山去找一些药材,所以才经过此路段,无意中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停在那里,出于好奇心就走过去一看,看到车辆的车头损坏严重,而且只看到车而没有看到人,李某觉得奇怪,这车这么烂了?怎么不把车停在修理厂修理反而停在这里,难道是出事了为了躲避不成?当时在李某脑海中浮现出多种情景,越想越离奇,于是李某拨打电话报警。

  就在这时,贲永华接到队里值班民警电话:“一位自称廖某的男子打电话到队里,说他是“1.8”逃逸案肇事者,摄于法律的威严,他决定下午从家里出发到交警大队自首。”

   肇事者投案自首

  1月10日晚7时许,廖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龙胜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廖某供述,1月8日晚上9点钟左右,他一个人驾驶桂CP***8号五菱面包车从三江县沙宜回龙胜,行驶至瓢里镇牙寨路段时,对面有一辆车停在公路上,车灯很亮,临近会车时才发现公路中有个行人,一时反应不过来就将人撞倒了。

  撞人后廖某心里很紧张,非常害怕,“当时天这么黑未必有人能够看清车牌号,我只要把车牌卸掉开到外地并把车修好恢复原状,应该就神不知鬼不觉了,更不会有人发现了。”廖某抱着侥幸心理逃之夭夭了。

  廖某开车到了交州时,担心往龙胜方向开的话会被警察拦,便往三门方向逃跑,当时又害怕在路上碰到行人或车辆记下自己的车牌号码,廖某在途中选择无人的地方停车把车牌拆下,并开到三门镇区矿路边,把车停在路边,跑进山里面去躲避。

  在山里躲了一个多小时,没有发现有车追来,廖某从山里出来开车继续飞奔。到了滩底的时候,路上有一辆货车在装货拦住了去路,“想想当时这辆该死的货车早不装货晚不装货,偏偏在这节骨眼上装货,而且看形势装好货起码还得要40分钟以上,要是在这停车等几十分钟不动,有交警或派出所民警追上来抓个现成就完蛋了……”廖某颤抖地说。在当时害怕而又复杂的心情驱使下,廖某把车随意藏在路边一建筑物的角落里,然后步行到临桂县,途中将车牌藏了起来。

  当廖某走到黄沙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便搭乘一辆班车上桂林问朋友借钱,朋友问明借钱原因后,极力劝他去自首。经过反复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廖某认为自己真的跑也跑不了,要是能跑成功,将来的生活也将会是惶惶终日,一但踏上了逃亡之路,被抓是早晚的事而已,于是廖某拨打龙胜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

  至此,龙胜县“1.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后46个小时内成功告破,接下来等待廖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