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1-7月89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

16.08.2016  12:06

今年以来,玉林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重拳打击“四风”问题。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个,处理8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人,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全面好转,“三公”经费支出实现大幅度下降。1-7月,全市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分别同比下降21.05%、30.42%、50.16%。

领导示范带动,层层压实责任。 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当示范,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以身作则引领推动。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后,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压力级级传导。

紧盯重点内容,层层监督检查。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检查。今年6月中旬,市委派出了5个巡察组,首批巡察10个市直部门单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中之重。市纪委把派驻市直部门单位的84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成5个联合检查工作组,分别到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对照《通知》提出的“十个严禁”进行深挖细查,并延伸抽查被检单位1-2个下属机构。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活动,营造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浓厚氛围。

从严执纪审查,层层重磅惩处。 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坚持动辄则咎。对改头换面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检查发现玉林军供站站长马振森于2014年9月16日带队5人外出考察途中分别到旅游景点、景区旅游,并公款报销外出期间费用,及时进行查处,给予马振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检查发现福绵区樟木镇中心卫生院于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顶风违纪发放津贴补贴共计55万多元,迅速立案调查,给予该镇中心卫生院长朱开彬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两名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出纳、会计等5人警告处分。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59个、党纪政纪处分54人,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7个、党纪政纪处分17人,查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3个、党纪政纪处分3人等。

突出问题导向,层层扎紧“笼子”。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抓好教育、惩处的同时,着力加强源头防范工作。针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以及检查中发现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会诊,找准出现问题的症结,并落实牵头部门抓好制度建设,扎紧扎实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检查和案件查处发现的“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以及“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等问题,今年我市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方面入手,先后新建规章制度12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个。

【 编辑:利雪娟  作者:丘增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