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点赞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整治"顽症"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言时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严格规范“减假暂”防止司法腐败、完善执法司法制度……2014年,检察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重在抓好队伍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支局长何健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过去一年在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方面作出很大努力,成绩有目共睹。“比如泰州检察机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登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规范司法的意见建议”,这些行动都让老百姓看到了检察机关实实在在的变化。
2014年12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当天起到201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
这次会议之后,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管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2015年3月8日,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最高检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菲看来,检察机关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特别是抓住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岗位和环节,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以严格规范司法的新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住司法底线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2014年12月1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内蒙古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决定逮捕。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一年来,检察机关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与其他政法机关共同努力,防止和纠正了“王玉雷案”“徐辉案”“黄家光案”等冤假错案。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告诉记者,一年间,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一系列冤错案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纠错。建议检察机关继续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化对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司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湛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过去的一年里,各级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纠正和预防冤假错案,推动矛盾化解,体现了强化自身监督的决心和勇气。纠错本身就是进步,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完善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坚决防止新发生冤假错案。
严查花钱买刑以权赎身
针对一些“有钱人”“有权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当年8月,最高检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首次规范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法庭的职责任务,并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切实加强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波司登集团董事长高德康肯定了检察机关的举措,并希望在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继续严格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