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谈懒政:反腐致懒政是伪命题 应加大问责力度

09.03.2016  09:55

 

   

  曹金萍代表   

     

  王和山代表   

     

  丁列明代表   

     

  卓长立代表 

  “过去不给钱不办事,现在不用给钱了,但是事也不给办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事业一路高歌猛进,深受群众好评。但是,社会上也出现了一种声音,认为反腐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懒政。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反腐导致懒政是个伪命题。

  懒政是一种变相腐败  

  懒政是一种变相的腐败。采访中,数名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个观点。

  “每名国家干部就是一个细胞,一个细胞加一个细胞,最后构成了我们的政府。”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表示,哪怕只有个别人为官不为、在位不为,都会影响到政府的整体形象,其危害表现虽不如贪腐来得明显猛烈,但导致后果的严重性却丝毫不亚于贪腐。

  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王和山看来,懒政干部不仅败坏了自身的道德品格,而且让干群关系变得疏远甚至紧张,应当谨防懒政干部拉开干群距离。

  懒政带来的损失,除了政治账,还有一笔经济账。

  作为一名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更加关注懒政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他认为,经济发展瞬息万变,政府官员某一个人某一时的不作为,比如不按时进行行政审批,有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有“”无“”,政失之于公,有“”无“”,政失之于慵。代表们都认为,“”和“”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做不到“”是腐败,做不到“”也是变相腐败。

  反腐与懒政没有必然因果关联  

  “反腐与懒政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联。”代表们在分析懒政产生的原因时一致认为,反腐导致懒政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是一个伪命题。

  从历史来看,代表们认为,懒政自古就有,并不因反腐而出现、因反腐而存在。

  从现实来看,代表们各抒己见,从各个不同角度剖析了懒政的存在原因。

  “反腐导致懒政是少数人的自我推测。”曹金萍表示,我国历来重视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不停歇,作风建设不手软,对国家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可能会促使一些干部在办事风格上,由大大咧咧变得小心翼翼,更加注重办事程序和质量,给人造成了效率下降的假象。

  丁列明则认为,反腐的高压态势,压缩了官员的权力寻租空间,影响了其办事积极性,这种现象存在,但是是少数的、暂时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最终目的就是让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惩戒,让德才兼备的干部奋发有为”。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卓长立也表示,创业20年来,不论反腐态势如何变化,自己还未曾遇到过为官不为现象,“懒政主要还是官员个人思想问题,与反腐没有必然联系”。

  谈起反腐与懒政之间的关系,代表们普遍认为,反对和惩治腐败,并不必然带来懒政,而且会促进勤政,不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相反更有利于赢得民心,加强和巩固执政基础。

  多措并举问责懒政  

  懒政之害不可小觑,代表们纷纷建议,要加大问责力度,让“懒官”们无所遁形。

  完善考评机制,是代表们针对懒政开出的一剂良方。

  丁列明认为,应当不断完善国家干部考评机制,不能让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他建议,对干部实行考核,可以积极引入群众监督,让群众知道干部在做什么、做得怎样。“在我们浙江,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相关行政部门每年都会向我们企业发放问卷调查,征集我们的意见建议。”他告诉记者,“如果能建立一套常态化的投诉机制,实现群众的主动监督,那么将会对懒政者起到一个倒逼作用。

  加大责任追究,是代表们对症下药解决懒政隐患的又一思路。

  王和山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严格考察干部,让能者上、懒者下,倒逼“不善为”。

  曹金萍则认为,作为国家干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及渎职犯罪,一定要进行严肃查处”。

  “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慵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翻开政府工作报告,问责懒政被写进了2016年重点工作。对此,代表们信心满满。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