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后公布

28.11.2016  15:05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近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命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条例》全文见第七版),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保障无线电频率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无线电波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无线电技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在总结无线电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修订后的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