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个行政侵权系列案

24.08.2016  06:04

7月21日下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绍锋等8原告诉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侵权系列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精神,由副县长张恺婧同志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这是隆林县今年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该系列案因8位原告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兴建湾竹林水库时没有进行征地和补偿,损害了他们利益,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自治县人民政府接到起诉后,决定由副县长张恺婧同志出庭应诉。在庭审中,张恺婧副县长对于原告起诉的内容,从项目公益性、乡镇公共公益设施不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等方面进行了逐一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