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人群自主创业享优惠 办理税收优惠驶入快车道
08.06.2015 14:3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3类人群自主创业可享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办理税收优惠驶入“快车道”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杨力曾
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还有城镇退役士兵若自主创业,不仅可免征增值税,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也更简便啦!6月7日,记者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办理税收优惠的程序由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这让上述3类人群在自主创业过程中,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时驶入“快车道”。
此次《公告》明确: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这三项审批工作程序取消,改为备案管理。
据广西国税12366呼叫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上述3类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资料,包括减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作为申报资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内,备案资料内容不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一次性备案。
若享受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如仍符合减免税条件应在发生变化次月申报期内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简单来说就是:有变化,做变更,不符合,补申报。广西国税12366提醒纳税人,对提交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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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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