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财政筹措7.21亿元支持提升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2.12.2014  12:34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从2010年开始连续5年将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一部署,通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2014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资金7.21亿元用于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提升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是 投入资金2.67亿元,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全覆盖,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公娩给予补助,降低农村孕产妇破伤风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康。 

   二是 投入资金0.94亿元,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资金,免费为全区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农村妇女发放补服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 投入资金0.47亿元,为31个试点县购置乳腺血氧功能成像系统,对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农村妇女两癌死亡率,提升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四是 投入资金1.22亿元,实施“一免二补”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 

   五是 投入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0.49亿元,开展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标准化建设,控制地中海贫血出生缺陷,有效降低先天残疾和重型地贫发生率,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六是 投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妇女儿童卫生监测资金0.22亿元,用于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的营养和健康状况,并对全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人群、危重孕产妇、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进行监测。 

   七是 投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亿元,确保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养育标准达到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 

  通过加大对妇女儿童卫生项目实施的支持力度,我区农村医疗保健条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高等制约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瓶颈”问题。 

     

      信息报送:社保处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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