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商家拒开发票将受罚 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15.08.2015  13:03

  “对不起,  发票刚好用完,改天你有空再来拿吧。”很多市民到一些商店或者餐馆吃饭结账索要发票时,常被商家这样“委婉”拒绝。对此,南宁市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如果以发票“刚用完”拒绝给消费者开发票,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今后税务部门将加大监督,今后“发票用完下次再开”将被处罚。

  现象  索要发票常被商家婉拒

  “对不起,  发票刚好用完,改天你有空再来拿吧。”8月2日,市民陈先生和伙伴到鲁班路一家餐馆就餐,结账时向餐馆索要发票,餐馆收款员却对他说,发票刚好用完,如果一定要,要过两天才行。

  “没想到,我们8月5日再次去消费,结账时店家又说用完了。”  陈先生认为是商家故意不给,目的就是想偷税。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消费后想索要发票,常被商家用“发票刚好用完”  的方式“委婉”拒绝。甚至还有消费者要求开发票遭遇“限时令”。13日上午,记者陪同市民黄小姐到西乡塘区一家大型超市,向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7月2日在该店消费总额为89.5元的购物小票,要求开具发票。工作人员接过小票看了一眼对黄小姐说,这张小票超过了超市规定的一个月的期限,不能再开具发票了。这时,记者才发现购物小票下方有一行小字:如需换开发票,请在1个月内到服务台办理。

  商家  少开发票只为多赚点钱

  很多商家都明白应该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但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开呢?采访中,多数商家向记者透露,这都是因为“生意难做”,为了多赚点钱。

  明秀路一家餐饮店的老板说,现在原料的成本高,用工费用也高,如果个个消费几十元都开票,他们很难赚到钱。一般情况下,如果顾客不主动提出要求,他们都不开发票,如遇到一定索要发票的,他们就找借口搪塞,如说“过两天后可来补开发票”等。

  一位曾经在餐馆做过服务员的吴女士也向记者透露,刚入职时老板就嘱咐他们不要随便答应给顾客开发票。一般都是以发票用完了,过两天可以拿着小票来补开发票这样的理由来搪塞顾客。

  “一般顾客也都是问问而已,过两天嫌来回跑麻烦或者把小票弄丢了也就不会来补开发票了,平时也没有碰到过顾客来补开发票的情况。”吴女士说道,对于索要发票的顾客,他们会适当给予一些优惠,比如送一份菜、几瓶啤酒、去掉消费零头等。只有遇到态度比较强硬,一定要开发票的顾客才会叫老板来开具发票,但是即使开了发票也不能够报销。吴女士表示,老板给顾客开的发票都是假发票,根本不能够报销。顾客对发票的真假难以辨认,即使真的被消费者发现了是假的发票,老板也会找各种理由推脱。

  部门  今后随意不开发票将受罚

  那么,作为消费者来说,遇到商家不开发票怎么办?

  对此,南宁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没发票”或“过几天来取”,这些都是商家搪塞消费者的伎俩,目的就是想逃避缴纳税款。消费者凡是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以借口推脱时,应该明确提出要求,被拒开发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向税务部门举报。

  无论是团购还是打折,都是商家的促销方式。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所以即便是价位相对较低的团购,消费者仍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提供。商家应根据经营规模储存一定量的发票,在发票快开完时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缴销领购,不能以“发票用完了”拒绝消费者的请求。

  另外,广西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收取价款在10元以下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但购买者索要发票不得拒绝。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拒开发票属于违章行为,一旦被查实,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今后税务部门将加大监督,“发票用完下次再开”将被处罚。对于很多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发票可以作为消费凭据,一旦出现了什么问题,维权时发票可替消费者“说话”。 (记者 张丽颜 实习生 江丹丹 通讯员 张奕中)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