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将举办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

03.03.2016  12:16

广西今年将举办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

 

为展现我区当代农民工技能风采,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联合举办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时间为2016年2月至8月,分为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三个阶段。其中,初赛阶段为2月至5月,复赛阶段为6月至7月,自治区级决赛将安排在8月份。

本次大赛自治区决赛项目为8个职业(工种),分别为家政服务员、工具钳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中式烹调师、精细木工、汽车维修工。与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相比,今年的决赛项目增加了精细木工、汽车维修工两个职业(工种),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茶艺师、美发师等职业(工种)今年不在决赛项目之列。但是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比赛职业(工种)。

据了解,凡属广西籍农民工和在广西务工的外省藉农民工,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分别由各县(市、区)、市负责组织报名。参加每场县级初赛的人数不能少于200人,参加市级复赛的人数不能少于300人。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区的初赛或复赛,不能同时参加两个赛区的初赛或复赛。

和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一样,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仍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式进行。参加初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复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决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自治区级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参赛者为一等奖,共8名;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3、4、5名参赛者为二等奖,共32名;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6——13名参赛者为三等奖,共64名;凡参加自治区决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均为优秀奖。获得各项目竞赛成绩前三名的参赛者,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后,可授予“广西技术能手” 称号并颁发证书;获得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的参赛者,所在单位建立有工会组织的,可按程序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据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总工会从2013年联合举办首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以来,我区农民工技能大赛已经成功举办两届,特别是2015年举办的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得到了全区各级技工学校、各相关协会和广大生产企业的热烈响应和积极支持。区内外1万多家企业克服困难,积极选拔优秀农民工参加各级竞赛。据统计,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比赛期间,全区参赛人数达到2万多人,带动岗位练兵10万多人次, 300人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660人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13578人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农民工技能大赛实现了以赛促培训、以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目标,也成为了助力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通讯员  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