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收费负担超16亿元

28.05.2016  08:52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取消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日前又下发通知免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实现了自治区级涉企“零收费”。在此基础上,从5月1日起,广西还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和个人。同时,再次降低一批质检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多次降费

  实现区级涉企“零收费

  自2016年1月1日起,广西统一取消收费员培训收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疾病检验收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实行市场调节价,预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1.5亿元。取消和调整后,自治区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至3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减至2项,缩减率分别达35%和60%。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扩大教育费附加等部分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3项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或停征等,减免这些政府性基金预计能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约13亿元。

  而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物价局又下发《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对企业免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预计可减轻负担约1200万元。至此,广西管理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对企业全面免征,实现自治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扩大免征

  18项收费切实减负

  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将减轻收费负担约3000万元。同时提出,扩大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同时,根据《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再次降低部分公益性组织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眼镜配置用计量器具和玻璃温度计检定收费等,减轻负担约2000万元。

  今年以来,多批次取消、免征、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收费负担超过16亿元。

   按单收费

  公布清单公开监督

  目前,广西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128项,这些收费项目全部在广西财政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对外公开,各收费单位必须“按单收费”。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如果发现未列入收费清单管理的政府管理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为了加强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近日自治区财政和物价部门又下发通知,出台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的升级措施,明确实施收费总清单和执收清单制度。同时,为了确保各项减费政策能落到实处,近日,广西将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减免收费基金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情况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2013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公布的停免征收费基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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