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以强化出庭能力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10.09.2015  11:08

  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出庭能力暨案件质量研讨会在桂林兴安召开,蒙永山强调 

   以强化出庭能力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区公诉业务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南宁、桂林等7个单位作专题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

 

     

  广西检察网9月10日讯(记者廖崇甫 通讯员卢玉平)9月7日,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出庭能力暨案件质量研讨会在桂林兴安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全力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大力加强公诉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出庭公诉水平,确保公诉职能的全面依法正确履行。 

  蒙永山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把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统一到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坚持审查起诉法定标准,完善取证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公诉案件质量管控,确保检察公诉环节办案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文书规范化水平,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蒙永山强调,要结合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工作专业化和实践性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大力提升公诉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坚持把加强出庭公诉作为公诉工作的龙头,全面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要紧紧抓住庭审指控这一公诉工作重点,完善各项实训机制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打牢庭审指控犯罪基础,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要以开展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工作联系,建立完善检律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请专业律师参加检察机关接访活动等方式共同构建新型的诉辩关系。 

  蒙永山强调,要全力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阶段任务落实,突出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以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把握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权,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带头整改,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继续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以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倒逼公诉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 

  会议上,南宁、桂林等7个单位作了专题经验交流发言,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案件质量和提高出庭能力进行了分组讨论。会议还对全区公诉业务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