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仲裁委员会主动服务小额贷款金融企业为南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添新动力

22.04.2015  14:17

  仲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业、高效、保密、便于执行的特点。近年来,南宁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积极解决民商事纠纷,为南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2014年,南宁仲裁委案件数量、标的额、业务收费均创历史新高,全年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37件(比上年增长60%),标的额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仲裁收费395.05万元(比上年增长114%),三项指标均居广西各市首位,案件类型主要为借款、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购销等合同纠纷,小额贷款仲裁案件也逐渐出现,成为仲裁案件涉及的新领域。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在南宁迅速发展的现状,南宁仲裁委员会积极作为,主动为小额贷款等金融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全市金融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仲裁法律支持。

   1、依法办理小额贷款纠纷仲裁案件。 2008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商业模式在全国各地先后确立并运行。南宁市作为广西金融中心城市,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南宁市现有小额贷款公司114家,融资担保公司65家,为南宁市金融市场的发展繁荣贡献了巨大力量。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体制创新的产物,由于各项业务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相关制度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发生纠纷时往往出现现有法律难以进行界定处理的情形,给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带来许多困难,纠纷不断增多。据统计,南宁仲裁委员会2014年受理各类金融案件94件,涉案总标的额4.6亿元,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案件9件,涉案总标的额4296万元。在办理小额贷款仲裁案件过程中,南宁仲裁委员会开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为小额贷款金融案件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采取金融案件专人办理、当日立案并送达、公开公正组庭、快速开庭并结案等措施,确保从立案、交费到案件保全、审理、执行做到“一站式”办结。

   2、主动为企业提供金融仲裁法律服务。 为帮助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拓宽纠纷解决的途径,近年来,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工商联联合加大对金融企业的服务力度,指导南宁仲裁委秘书处、南宁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南宁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于2014年10月20日、2015年3月24日两次为全市小额贷款企业举办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由南宁市法制办、广西建设银行的资深仲裁员、银行业专家授课。政府主动服务企业的举措获得企业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赞誉,两次培训共有全市180家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即将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共计400余人(次)主动报名聆听讲座,企业普遍认为此类培训是政府送来的“及时雨”,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了仲裁的特点以及仲裁在解决金融纠纷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纠纷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为企业在当前小额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防范风险、高效妥善解决纠纷开辟了新的途径。

   3、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部门的对接。 为充分发挥仲裁服务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的职能作用,缓解金融债务风险扩张问题,南宁仲裁委员会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部门建立了对接机制。2013年以来,南宁仲裁委员会分别与广西银行业协会、南宁市工商联、南宁市金融办、南宁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进行对接,通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方式,沟通探索研究运用仲裁方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收贷良性发展的措施,并达成了四点共识:一是加大在小额贷款公司中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选择仲裁机制解决有关纠纷;二是建立并推进金融管理部门、法制部门、仲裁、法院等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小额贷款纠纷快速解决;三是加快组建处理金融纠纷的专业机构。充分利用南宁仲裁委员会具有的人才优势,推动成立南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专门负责处理小额贷款等有关金融纠纷案件;四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力争通过适当降低仲裁费用等方式,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