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红十字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9.03.2016  17:55
      3月28日,百色市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大家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结合红会实际,畅谈学习“慈善法”的心得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不仅是从立法层面对我国慈善事业进行一次科学审慎的规范制度,更有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慈善、更热情地参与慈善、更充分地感受慈善文明,同时有助于慈善组织包括红十字组织在内能够更好地依法开展慈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红十字会开展的备灾减灾、灾害救援、人道救助等业务与“慈善法”规定密切相关、高度契合。百色是一座有着光荣传统的城市,也是一座有着大爱的红城。如近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系统先后为四川汶川、芦山,甘肃玉树,云南鲁甸地震,百色干旱、田东、平果地震等灾区发出募捐呼议,共接收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款物1000多万元。发动社会力量为田东兔唇宝宝捐款,收到救助捐款9万元,送北京医治,手术成功;发动力量社会为西林县一名白血病儿童募集到资金8多万元,让群众感受看到牵手相助红城博爱的正能量。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马桂荣要求,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纷织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慈善法”,带头遵守“慈善法”的有关规定。要依据“慈善法”和“红十会法”大力开展慈善募捐工作,搭建好人人参与的人道平台,积极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引导更多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当前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在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有所作为。■百色市红十字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