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专题学习《网络安全法》

20.09.2017  20:29

      9月15日下午,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安排了2017年常务会议第二次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学习,各县(区)、开发区、市级部门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学习。周红波市长主持学法活动并讲话。

市公安局甘泽华副局长结合我市网络安全形势对《网络安全法》进行专题解读,对我市网络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尤其是对管理体制和关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剖析,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网络安全工作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周红波市长指出,《网络安全法》于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1日起实施。贯彻落实好《网络安全法》,将对维护我市网络安全、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积极的作用。

      周红波市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网络安全法》,切实维护好我市网络安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网络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行的保障。近年来,我市积极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南宁高新区国家电子商务基地、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集聚区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电子商务功能,提升区域性辐射带动能力,但实事求是地讲,在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市的网络安全状况还面临诸多威胁。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坚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委的安排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我市网络安全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依法管网、依法治网。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责任,尤其要依法严格落实网络运营者的责任;要加强网络管理维护,大力整合网站资源,实行集中集约化管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对网络安全问题作出快速有效反应;市网信办要牵头对全市网站进行清理,规范网站管理,净化网络空间;要强化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网络维护,做好舆情应对,突出正面引导,保证网络安全。此外,市公安局要主动加强与网信部门、通管部门和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特别是对影响我市网络安全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要做到坚决打击,毫不手软。三是要加大宣传、普及教育,营造人人参与网络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市公安、网信、宣传等部门牵头,创新宣传方式,采取有效途径和措施,针对重点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提升依法管网、建网、用网能力;广大网民是网络空间安全环境的主要受益者和主要参与者,要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报纸、电子屏等媒体和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开设网络安全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要推进实施网络安全教育进校园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抢抓机遇、加快建设,不断提升首府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方面,要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强大数据开发应用,不断提升“南宁渠道”影响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民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一手抓防护、一手抓震慑,一手抓技术、一手抓管理,不断加强网络监管方面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措施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让信息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周红波市长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网络安全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建立健全一套长效完善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水平,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