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31.08.2017  12:02

8月29日上午,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8次(2017年第13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作为此次常务会议的议题之一,河池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黄晓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实施背景、意义、基本框架、内容、突出特点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解读。

河池市市长唐云舒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始终保持统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二是要深入学习,力求实效。 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使统计活动的各类参与主体了解和掌握与其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规范,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要严格执行,强化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责任范围,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全面、准确、真实。

河池市政府副市长,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市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等2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