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广西4种保健酒违法添加"伟哥"

02.08.2015  10:18

   7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存在违法添加行为,初步查明共有50多家企业涉嫌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伟哥”的主要成分)、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等化学物质,其中包括广西3家企业生产的4种保健酒。

  据介绍,在保健酒中查出“伟哥”已不是首次。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缓解疲劳类、宣称壮阳类的保健品中,常被检出西地那非,也就是“伟哥”的主要成分。添加该成分有可能让产品变得“效果明显”,但对于部分心血管疾病患者来说,服用后可能有生命危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此次抽检中,共有3家广西企业的4种产品被检出添加了西地那非,分别是:桂林市三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壮天王酒;柳州市柳南区桂坤酒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瑶健酒;柳州德顺酒厂生产的柳霸神养生酒。

  据了解,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被检出违法添加的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同时,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快正在办理案件的调查取证,彻底查清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和违法添加化学物质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行为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记者 张若凡)

[责任编辑: 邓晓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