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42名“老总”被罚1700余万元

26.09.2015  12:17

  25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传销案,涉案被告共计42名,他们打着“纯资本运作”的旗号出入高档社区,出版非法刊物,通过欺蒙亲友扩大组织。截至被抓获时,该组织已发展成员1800余人,涉及传销资金超4000万元。25日,法院一审判决42名被告10年至10个月不等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3月起,吴其迅、张春英、汪小东、武月琴等42人,先后以“纯资本运作”为名,进行传销活动。他们通过鼓吹“纯资本运作”是国家暗中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等,邀请亲戚、朋友到南宁市考察投资项目,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

  该组织以申购份额的形式,要求参加者交纳33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费用,从而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的顺序,组成所谓的“五级三晋制”层级。

  “老总”根据个人伞下直接或间接发展的成员,作为提成的依据,通过“推份出局制”、组建“大经理室”等方式,对传销组织进行管理和复制,从而使得该传销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大经理室”是传销组织的内设管理机构,地址分别设在南宁市江南区金湾花城小区、普罗旺斯小区附近等地。

  整个传销组织极其庞大。至2014年4月3日公安机关抓获时止,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人员多达1800余人,涉及的传销资金超过40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其迅等42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42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审分别判处42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总额达1700余万元。(梁静 黄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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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剖析案情 三点识别传销真面目

  25日宣判结束后,江南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传销案件予以深刻剖析,并总结出三点,教市民轻松识别传销真面目。

   被告:多为事业有成“文化人

  本案42名被告均来自外地,其中35名被告来自同一省份,这是因为他们传播的对象以熟人为主,这其中有父子、母子、婆媳、兄弟姐妹、夫妻、亲戚、朋友等。本案中,涉案传销人员文化程度都较高,他们的年龄在30—40岁之间,其中,大专文化11人、大学文化4人。在加入传销组织前,这些人大多事业有成,从事着教师、警察、公务员、石油工人等体面职业。

   手段:出版非法理论书籍

  该组织将传销产业化,其公然出版的非法书籍有《中国体验经济》《风生水起北部湾》特刊、《资本运作赢在观念》等,这些读物在地摊上随处可见。

  该组织谎称,其属于“连锁销售”,是政府花费重金从国外引进,在美国、新加坡有着130年的运行历史。其杜撰领导人讲话,把一切对“行业”不利的东西说成是“负面”,把集中打击说成是“宏观调控”,鼓吹自己做的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好“行业”。

   恶果:损失百万倾家荡产

  该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为幌子,欺骗亲朋好友到广西来。在新人考察期间,为给新人极力营造赚大钱的印象,租住高档小区,出入豪华宾馆,而对新人考察时的管理也更自由。

  法官指出,因为投资甚大,新人投入巨资后,往往不甘心,即使知道是个骗局也很难回头。最终,深陷其中,达到疯狂的地步。

  在本案被告中,赔几万元那是小数目,有的包括亲朋好友加在一块损失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亲朋反目,有家不能归。  ( 梁静 韦杰玮)

  ■提醒

  三点辨别传销真面目

  第一,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第二,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第三,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来源于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如果具备上述三点,即可判断该组织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 陈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