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户阳台垮塌后续 两次坍塌敲响住房安全警钟

19.01.2016  14:51

   南宁一住户阳台突然垮塌》后续 

  两次坍塌 敲响住房安全警钟 

   

  四楼阳台坍塌现场,砸到楼下的阳台护栏(画红圈处)。记者 何定坚摄 

      1月17日晚,南宁市五一路南一里一小区居民家阳台突然坍塌,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发后,南宁市住房局、江南区政府等单位均派员处置,但安全隐患仍然难解。据了解,该小区楼房均为上世纪80年代建设的大板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此前也曾发生过垮塌事故。

   住户: 

  一晚上都睡不着觉  

  老旧发黑的墙面,裸露的钢筋混凝土,大到可伸进手指的裂缝……1月18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相比此前一晚的朦胧景象,在白天阳光的照射下,这个小区的破旧,更加明显。

  “一晚上都没怎么合眼,害怕又来一次坍塌。”因为接连发生的事故,令一些住户睡得很晚,但都起了个大早,站在小区入口处的大树下,相互打听着消息。居民老卢说,2015年6月10日那次是晚上发生坍塌的,这次又是晚上,两次事故都没砸到人,但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也这么幸运呢?

  在很多住户看来,如果不采取措施,他们的房子迟早会再次坍塌。但究竟采取何种措施,众人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据了解,2015年6月10日那次事故,部分居民都被政府临时安排到了别处居住,之后,大家陆陆续续搬了回来。“不是我们不怕死,但不住家里,住哪里?”老卢说。

   建议: 

  尽可能不要使用阳台  

  对于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大部分住户都指望政府。

  据南宁市江南区1月18日通报,阳台垮塌事故发生后,该区住建局、安监局、福建园街道办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相关工作。

  为确保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了人员疏散工作,在现场设立安全警戒线,安排电工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总闸,对事发的410号房的阳台进行封闭并贴上封条,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对小区内居民逐户上门进行安全宣传,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告诫所有住户必须将阳台围栏上的花盆等重物搬离,搬离过程中注意安全,尽可能不要使用阳台。

  政府部门行动迅速,但住户们却很难做到,在他们看来,大部分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记者在事发小区看到,虽然阳台被“禁止”使用,但很多已经发生倾斜的阳台,仍堆满了大量杂物。“不用阳台,衣服去哪里晒?”一名正在晒衣服的住户对记者说,就楼房目前的情况来看,房间也未必比阳台安全,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日子还得照样过。

  

    居民楼中一些阳台明显出现裂缝。记者 何定坚摄 

   说法: 

  早已被鉴定为“危房  

  与此同时,江南区的通报还提到,城区将协调专业机构对该小区内房屋进行检测。居民们对此很熟悉,类似的提法还出现在2015年6月10日的那次事故后,南宁市住房局在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称,将由该局下属的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协助工程监测公司开展地质监测等工作。但后来没了下文。

  1月18日下午,在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小区大板房过了使用期限,早已经被鉴定为“危房”,“维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事实上,对于房屋能不能安全使用,一线查看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看法。在事发小区采访时,记者正好遇见了江南区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记者跟随后面。一名领导向其他工作人员说:就不应该住人,楼塌下来,谁都跑不了。之后,该领导还指示,马上查一下危旧房改造方面的情况。

   难题: 

  改造资金从何而来?  

  从各方面信息反馈来看,将小区危房推到重建,无疑是比较保险的做法。但钱由谁出,各方利益如何权衡分配,又是一道难解之题。

  事发小区总共有126名住户,公房租户和“房改房”业主各占据一部分。租户希望政府另外安排公房租住,只是对于新住房的位置诉求不一而已;而对于“房改房”业主,他们的诉求比较统一:建房可以,但他们不出钱,而且新房还要比现有的住房大。

  事实上,对于危旧房改造,政府财政确有部分资金补贴,但《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对房屋结构进行保养并做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险情,应当及时治理”。换句话说,重建房的“大头”,还是得居民们自己想办法。

  一些市民建议走市场化路子,由开发商来开发。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成片的危旧房可这么操作,但像五一路南一里这个小区,仅有零星的几栋楼,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很难通过商业运作来实现重建。  (记者魏碧锋)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