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助430万困难群众圆"住房梦"

24.04.2015  03:09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宁国用 刘菲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我国稳增长、拉内需、促改革的重要手段,更是历史赋予的重任。广西住房保障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者以改革创新、敢打硬仗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430万困难群众圆“安居梦”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包括了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在内的综合性工程。从1998年起我区开始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07年开始推进保障性住房体制建设,2011年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1998—2014年,全区城镇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129万套(户),基本建成73.32万套,分配入住60.81万套,这些保障性住房的相继建成和分配入住将有效解决约43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统贷统还” 融资平台突破瓶颈

为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我区于2013年起搭建自治区和设区市二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截至2015年3月25日,我区共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1242亿元,授信额度排在全国前三名。2014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以“统贷统还”模式进行项目融资,全区14个设区市亦相应建立市级平台分别向国开行融资,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2014年,自治区住建厅牵头组织全区400多名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参加培训,详细介绍国开行贷款流程、申请材料,指导各地快速办理申贷手续。在各地共同努力下,截至2015年3月底,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签订合同805亿元,获得国开行批复放款298亿元,项目放款进度在全国排前列。

改造安置模式多元化 群众满意度高

我区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方式。去年下半年,自治区陈武主席针对来宾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试点工作提出,要创新棚户区改造思路,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区在确保棚户区居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安置比例。截至2015年3月底,全区已落实棚户区货币安置4.15万户,各项任务指标均已落实到项目和前期手续。

我区采取租赁型、产权型安置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改造。改造中,合理配置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安置棚户区居民,并根据棚户区居民需求,稳步开展棚户区改造共有产权试点工作。

在南宁等市,积极采用货币化安置手段,除了按一定比例无偿置换同等面积且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外,还给予每个被安置对象享有商铺收益权,解决搬迁居民的后顾之忧。来宾市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统一收购存量商品房源,以低于在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成交,采购了5066套商品房分别安置了华侨农场的归难侨民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部分居民等。最近,又有2500套采用“以购代建”方式正在洽谈采购中。目前,通过货币化、市场化安置,群众满意度高,安置周期同比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