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编制工作

24.05.2018  03:25
 

  2018年5月17日,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环境保护局等18个部门,召开制定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及相关指标体系工作部署会,标志着南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一办法两体系”)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统一了参与编制部门的思想认识。通过引导发言、讨论交流,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编制“一办法两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工作部署的实际步骤,是长期的国家战略;关系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关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关系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

  会议厘清了“一办法两体系”指标设置的基本要求。通过一一对照分析国家和自治区编制“一办法两体系”的主要特点,各参与编制部门的主要任务,各指标任务的工作现状,以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初步厘清了南宁市两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应与自治区保持一致,部分指标的选择、权数的构成,可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体现南宁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差异化评价等基本要求。

  会议明确了编制方法步骤和报批方式。通过讨论交流和比选,为适应“一办法两体系”印发主体的不同,为加快编制和报审进度,为精减会议和工作流程,会议确定采取合并编制(按南宁市年度改革督办方案,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统计部门牵头负责)、分项报审的方式,以保持同类工作的完整性、统一性、系统性、协调性。

  会议确定,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成果,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起草“一办法两体系”(初稿);待自治区统计部门5月下旬完成绿色发展指标专题培训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继续按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