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与中奥广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4.03.2016  20:01

图一 自治区体育局与中奥广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刘毅摄)

图二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李泽就合作发表讲话(刘毅摄)

图三 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绵讲话(刘毅摄)

  3月18日上午,自治区体育局与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开展系列合作。

中奥集团是国内专业的体育场馆设施运营机构和知名的体育产业企业,拥有丰富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和体育场馆设施运作经验。双方将联合广西各地市举办和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赛事,创新打造出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比如共同创办桂林山水国际休闲运动大赛、环漓江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和中国-东盟国际友好运动会,引进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钦州站公开赛等。双方还将在推动场馆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加强合作。

今年自治区体育局将开放办体育,加强与区外、国外优秀体育企业、体育院校和组织机构的合作,“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培养和引进一批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与企业、高校、市县共建优秀运动队。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组织运营、体育产业发展等。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探索与世界先进体育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创新“体育+旅游”、“体育+科技”、“体育+金融”、“体育+健康医疗”、“体育+文化”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各级体育公共基础设施,推动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丰富高水平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供给。全年举办100场以上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