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启动2016-2019周期后备人才基地

31.05.2016  23:5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促进我区青少年训练的发展,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我区竞技体育的发展后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将于本年度6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6-2019年)认定工作。自治区体育局将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统评工作后,公布本周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评选每4年认定1次。认定实施细则是认定工作的唯一标准,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会和全国运动会所设项目。体育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中学、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其他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认定。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已被命名的体育学校或培养单位,在新的认定周期仍须向所属市体育局申报重新参加认定,经认定达到认定条件标准的,继续给予命名;未申请参加认定或经统评未达到认定条件标准的体育学校或培养单位,不给予命名;年度或中期检查中,对违反本办法的体育学校或培养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将取消命名;新一轮周期内每一年度中,未被命名的体育学校或培养单位可按照认定时间进行申报,条件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命名凡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体育学校或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将在新周期内对其进行适当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基地”改善训练、科研和教学等条件。各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