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助推节能减排工作提质增效

18.07.2017  12:06
 

  近日,南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减排办)转发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自查情况的函》,发动县(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兴宁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和工作统筹,准确把握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努力提升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和能源消费异常波动的能力。

  7月5日、6日,南宁市节能减排办联合市工信委、环保局,在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和指出了一批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县(区)对节能减排工作统筹不够,各成员单位联系不够紧密,整体合力不强,数据采集难;二是能源指标与经济数据之间的运算关系不清,节能减排基本常识比较欠缺;三是对节能减排形势认识不清,底数不明,应对措施不力;四是少数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前期工作缓慢,尚未开工建设;五是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不到位,集污量少,日处理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甚至有的污水处理厂因资金和管理等问题,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为引导县(区)正确看待和解决以上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南宁市节能减排办通过肯定兴宁区“准确预判节能形势、深刻分析问题原因、主动适应结构变化、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的做法,激励县(区)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借鉴兴宁区的做法,进一步理清节能减排工作的思路,严格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