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近期组织3例种子处罚行政听证会

26.06.2016  22:53

      2016年6月17日和21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根据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申请,分别组织了3例针对涉嫌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处罚的行政听证会。听证会由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吴诚同志主持。委法制科、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听证。在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及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证与辩论。

      3例针对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是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的案件。三例行政处罚案件都是种子经销商涉嫌违反了“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的规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原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修订为处以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种子法》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违反行为行政处罚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市场管理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依法组织行政听证会是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体现,也是市农委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实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到目前为止,今年市农委共组织开展了5例行政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