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检察院依托预防联络室构建预防宣传新模式

16.11.2016  03:04

  广西检察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秦义永)今年以来,凤山县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设置在村里的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室,采取“三个结合”的措施,面向基层群众大力开展一系列预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进村入户”的实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在宣传教育对象上,突出干群结合。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在土地征用补偿、拆迁安置、惠农资金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预防宣传,采取观摩庭审、参观看守所、上警示教育课、专题廉政教育等形式,注重从内在筑牢思想防线,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教育宣传、廉政宣传册发放等宣传活动,普及预防工作知识,将廉政文化融入群众生活之中,提高群众参与预防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宣传教育方式上,强调动静结合。该院与9个乡镇建立了廉政文化协作机制,在各乡镇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宣传栏、制定法律教育图册,在每个街日以图文并茂的直观方式向群众展示廉政文化,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同时,大力开展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在学校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模拟法庭等活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廉政文化宣传表演队,定期进行宣讲、巡演等动态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 

  在宣传教育语言上,做到普通话和方言相结合。该院在预防宣传活动中,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少数民族分布情况,将本院会讲少数民族语言的干警分成三个小组,根据辖区内不同对象,采取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防宣传,,使宣传对象听得懂、听得惯、听得进,增强预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单位:凤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