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依法审计方式方法 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07.04.2016  19:07

2011年以来,自治区审计厅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在依法行政中创先争优,打造依法行政“品牌”,审计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的良好态势,连续荣获2011-2012年度、2013-2014年度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广西法治日报》以《做学法用法表率 促审计科学发展》为题对我厅依法行政的做法作了专题报道。

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把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实行刚性保证。在厅法规处设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态化。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依法行政工作联动机制。五年来有9个市、3个县(区)审计局荣获自治区级或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有4个市审计局荣获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强化学习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坚持学习强素质不动摇,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将依法行政学习纳入到厅党组学习计划之中。党组中心组实行“一季一法”学习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一部法律,由法规部门负责人进行讲解,五年来累计学习法律法规20部。结合审计实际强化学习培训,将学习法律容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与南京审计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合作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147期(次)共7850多人次参加,提高了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高度重视加强审计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先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部门负责人列席厅党组或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审计业务会议管理办法》、《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约束和监督行政权力,提高了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深化审计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加强审计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向管理要效益,推动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实行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提高了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为切入点,树立依法行政标杆,积极打造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用法适当、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评价客观、建议可行、结果可靠的审计项目“精品”。五年来全区评出优秀审计项目123个,推荐了10个项目参加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有7个荣获审计署地方优秀项目。

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不断深化财政、民生、企业、资源环境、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和外资审计。五年来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26113个审计项目,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168.8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50.97亿元,核减投资额200.36亿元,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365件,涉及642人,提交各类专题报告、要情、信息3628份,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