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审计职责 打造依法行政品牌

09.11.2014  16:01

近日,自治区审计厅荣获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这是继2012年至2013年分别荣续获第一批“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后的又一次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依法行政中创先争优,通过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了依法行政“品牌”,审计执法持续保持“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的良好态势,推动了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在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14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广西法治日报》对自治区审计厅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经验和做法作了宣传报道。

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示范点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以主要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创建示范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示范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依法行政和创建示范点工作情况汇报,审定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方案,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和创建示范点工作,帮助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示范点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示范点活动顺利开展。

坚持学法用法,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创新领导干部学法方法,将学法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实行“一季一法”学习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一部法律,并由厅法规处负责人对该法进行解读,近两年来先后学习了宪法等10部法律。还积极探索学法方式,把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延伸到企业、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组现场,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为指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效果,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示范点活动的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工作规则》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审计促发展目标落实到审计项目上,2014年代拟的《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坚持“七个注重”:注重对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注重对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促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注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促进俭朴政府建设;注重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注重对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的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注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注重审计整改,实现了“审计一项资金、规范一个单位、完善一项制度、促进一方发展”的目标,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两年通过审计查出违法违纪违规资金以及管理不规范资金2169.24亿元,通过上缴财政、减少财政拨款及归还原渠道资金等促进增收节支86.65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79件、涉及63人,推动建立完善制度377项。

建立完善制度,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审计署组织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有关审计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5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先后建立完善了92项审计规范制度。2012年代拟的《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和结果运用办法》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2012年代拟的《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后,《中国审计报》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广西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为题在头版刊登。

公正文明执法,服务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 将公正文明执法寓于审计服务之中,不断完善审前通知、实施公示、现场沟通、征求意见、审后回访等审计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服务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审计期间采取三次听取或征求意见的方式,力求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意见,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原因,采纳合法合规合理的意见,注重从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数额大、周期长的特点,创新政府投资审计服务机制,近两年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等9个单位建立紧密加强型的审计服务关系,组织200多名审计人员对金额达1620亿元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人员立足于监督,着眼于服务,查质量,核造价,监进度,保安全,为企业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障质量、防范风险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以典型引路,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围绕创建目标,强化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2012年自治区审计厅荣获第一批“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称号,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标杆,打造了依法行政的品牌。在创建示范点过程中,注重以典型引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全区审计机关,推动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整体发展。近两年,桂林、梧州、百色、贺州市审计局和平南县审计局分别荣获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称号。通过创建示范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提高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促进了广西审计事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