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治艾滋病 卫生监督在行动

01.12.2014  19:22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广西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公众健康,更好地实现我区艾滋病防治目标,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自治区卫计委领导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这一载体,从2014年4月下旬起,集中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站力量,在全区开展了依法防治艾滋病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公共场所、医疗、采供血机构、学校等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开展艾滋病示范县(市、区)卫生监督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防治艾滋病取得了显著成效,凸显了卫生监督依法防治艾滋病的作用。

        加强领导,依法防治

        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防艾办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依法防治艾滋病卫生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初,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艾滋病示范县(市)卫生监督现场执法培训班在桂平市举办,并下发了《2014年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卫生监督行动方案》,全面部署依法防治艾滋病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在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印发8万多份防艾宣传册和《关于加强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卫生监督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组织全区在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集中区、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力量,统一行动,有力地开展了为期半月的依法防治艾滋病卫生监督专项执法工作,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