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5.04.2016  15:13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进行了巡视, 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 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3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月4日,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主任秦春成对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照单认领、坚决接受,要深刻反思、找准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担当的精神、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2月29日,办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方案和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有关事宜;3月9日,办党组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以及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

      (二)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秦春成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宁、陈洁为副组长,各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行政处,具体负责日常整改推进协调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办党组根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了《自治区侨办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负责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将整改任务分解为6个方面16个问题,并提出28条针对性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制定出本部门负责内容的整改细案,逐条对号入座,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四)强化督促检查,紧盯整改进度。 制定了《自治区侨办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明确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督办领导、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期限。2月29日,办党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再次强调布置整改工作任务;办党组书记、主任秦春成10多次听取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有关单位关于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约谈16人次,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3月8-9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派驻统战部纪检组对6名同志进行谈话11次;3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分管领导及责任处室关于落实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了进一步完善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等问题;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宁、陈洁到华侨学校现场督促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负责部门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侨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研究部署工作力度不够。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办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坚持讲纪律守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决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提拔、调整岗位必须进行任前谈话,对2011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制订了《自治区侨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组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秦春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陈宁、陈洁要主动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明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2016年以来每次党组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3)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3月16日完成机关党委的换届工作,新一届机关党委共设7名委员,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宁任书记,并配备了1名正处级干部任专职副书记,另有1名副书记任机关纪委书记。

      (4)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现有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办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强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签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是办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四是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2. 关于党组不敢担当,不愿直面问题,好人主义较为盛行。

      一是强化党组担当意识。 严明纪律,坚持原则,敢于面对问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认真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学习教育。两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自治区纪委常委吕玉波为全办党员干部职工作了《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2016年2月4日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在统战部举行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聆听了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主任、自治区纪委委员罗建文所作的宣讲报告;三是提高党组会议质量。明确要求在党组会上讨论问题,尤其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敢于讲真话、实话。对于党组作出的集体决定,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四是重新修订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新修订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涵盖侨办职责、会议、政务、侨务业务、党风廉政、日常管理、文秘行政、财务管理、人事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文件汇编等11个方面共51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五是对公物私存情况进行清查。对散存在各处室的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12件办公用品进行造册登记,指定由秘书行政处统一负责管理。对存放在各处室的公务接待中接收的29件礼品已经统一上交办档案室归档保存。

      3. 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不力,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全力支持派驻统战部纪检组完成机构及人员搭建工作,按要求撤销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原纪检监察机构,核减3个行政编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办党组书记、主任秦春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5次与派驻纪检组对接,深入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组强化对办党组成员和处级干部的监督;在3月16日机关党委换届中,增设了机关纪委机构,共设3名委员,重点做好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监督工作;派驻纪检组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情况的日常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2月底及时发现制止1名党员干部拟违规举办小孩百日宴,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消除不良影响;将侨办原纪检监察部门积存下来的信访案件移交给派驻纪检组,对线索明确的案件开展调查。

      4.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不配合巡视工作。

      一是对个别领导干部对巡视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到位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办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个人进行了认真深刻反省;二是加强对《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办党组专题学习了《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印发《条例》给党员干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全面领会《条例》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党性观念、规矩意识、政治纪律的教育。

      (二)关于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小金库”、兼职领酬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5.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回扣,形成“小金库”。

      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3月初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小金库”专项清理活动。专项清理活动结束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自查自纠承诺书》和《保证书》;二是根据本次专项清理情况,派驻纪检组正在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问题进一步核查;三是制订《自治区侨办机关财务开支审批(暂行)办法》、《自治区侨办关于规范财务报账的补充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审批坚持“先立项后办事、先审批后实施、先预算后支出、超预算要审批”的原则,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6. 关于对所属单位管理不严,以致财务管理混乱,“小金库”问题严重。

      (1)核查清理“小金库”情况。 对所属单位违规设立的2个“小金库”进行了核查和清理,查明已使用的资金使用情况。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在原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3)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管。 建立健全对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制订了《自治区侨办对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监管有关规定》。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吸取教训,深刻进行检讨和反思。

      (4)加强学习教育和督查。 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后加大明查暗访、审计等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防止反弹。

      7. 关于部分机关干部违反规定在所属单位兼职取酬。

      一是立行立改。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华侨学校从2016年2月起已停发在学校任职的2名机关干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对机关干部违规在所属单位兼职取酬情况进行核查。共有3名机关干部在直属单位任职,其中在华侨学校任职有2人,在华声晨报社任职有1人;三是清退已领薪酬。对违规领取薪酬全部清退;四是5月20日前完成清理3名在直属单位任职干部的人事及工资关系。

    (三)关于违反规定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情况。

    8. 关于超编制占用公务用车。

    一是封存全办公务用车。在这次全区公务用车改革中,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除按规定保留2辆机要通信和紧急公务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全部封存;二是清退封存占用直属单位、协会公务用车。对实际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但挂靠在直属单位、协会的车辆,已于2016年2月29日将车辆交还所属单位、协会封存,同时向自治区车改办和财政厅上报了处置方案。

    9. 关于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违规使用所属单位、企业、协会车辆,且在公车治理活动中拒不归还,继续使用,顶风违纪。

    (1)清退占用直属单位、协会公务用车。2016年2月29日已将实际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但挂靠在直属单位、协会的车辆退还所属单位、协会封存,同时向自治区车改办和财政厅上报了处置方案。

    (2)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针对班子成员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并强调要求全办上下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对违规使用车辆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意识,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4)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廉政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好内部巡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存在拉帮结派和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 关于用人上搞“小圈子”、拉帮结派。

      一是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重新修订《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和《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人用人上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视使用群众公认的干部,绝不允许搞“小圈子”和拉帮结派;四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透明度。坚决杜绝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

        11. 关于侨办下属单位违规选人用人。

      一是对违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清理。对违规聘用和提拔的1名同志调离单位,对未按规定程序提拔聘任的2名同志给予解聘职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在原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三是加强所属单位人员聘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制订《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办法》、《调入及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四是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单位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选人用人程序,保证选人用人工作合法合规,严防违反程序、“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情况发生。

      (五)关于预算编制、公务接待、资产管理等方面漏洞多,隐患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国侨办专项资金、华声晨报社收入未编入年度预算。

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从2015年开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要求将上级专项资金、二级预算单位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加强新《预算法》等财务法规的学习。邀请自治区财政厅专家为全办干部职工全面解读了新《预算法》及新常态下“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领会《预算法》的精神实质,提高对做好年度预算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提高预算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科学性、完整性和细化率,确保财务支出和预算执行符合《预算法》要求,做到资金使用不违规、不违法;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单位领导、分管财务处室以及财务人员对《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能力及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3. 关于本级预算资金及国侨办专项资金以拨作支,拨给所属事业单位,形成虚列支出。

      一是对以拨作支资金进行清查收回。于2016年3月21日完善相关手续,将未使用完的资金全部收回。经查,所属事业单位对下拨的资金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挪用、乱用等违规行为;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订《自治区侨办机关财务开支审批(暂行)办法》,经费开支审批坚持“先立项后办事、先审批后实施、先预算后支出、超预算要审批”的原则,规范财务支出程序,严肃财经纪律,杜绝预算资金及专项资金以拨作支的行为发生。

      14. 关于侨办接待开支随意性大,无公函接待的比例较多。

    一是召开机关财务支出审批会议专题研究。专题研究公务接待及外事接待有关事宜,严肃指出无公函接待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并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健全完善接待程序。结合部门工作、服务对象特殊性质,修订完善《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外事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外事接待的范围、标准、审批及报账程序,确保做到外事接待有据可依、合法合规。

      15. 关于侨办所属华侨学校公款私借、账户管理、租金收取等方面管理混乱。

      一是核查公款私借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核查华侨学校公款私借情况,要求限期全部收回借款和整改;二是核查华侨学校借款300万元用于支付罗文大道新校区征地款的使用情况。组织专门工作组深入华侨学校对300万元借款的决策过程、支付、偿还以及凭证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三是清理学校账户。目前华侨学校已按规定撤销多余账户4个;四是加大租金催收力度。目前华侨学校已收回所属华侨汽车驾驶学校所欠租金;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鉴于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学校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更换了主管会计,对原分管财务责任人调离了工作岗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六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制订了《自治区侨办对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健全对所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华侨学校修订完善《关于规范财务报账规定》以及承包创收项目租金收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和长效机制。

      (六)关于干部群众反映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16. 关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情况不清。

    一是重新复核本办机关及所属单位产房、土地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公有房产管理。对本办房产情况进行复核登记造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管理。重新修订《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公有房屋使用和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公有房屋使用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范公有房屋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升值;三是加强对有关土地管理。对界址有争议的1宗土地(尚未办理土地登记证),正在联系界址异议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尽快完成办理土地证手续。对被外单位占用的1宗土地,已经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收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狠抓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标本兼治,立足工作实际,从严从实、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带头落实“两个责任”,敢于担当,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上级和办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和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落下去。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四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机关建设长期主题和任务,将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避免违纪违规,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营造和谐的创业干事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梳理各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和建立,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1-2809431;邮政信箱:南宁市桃源路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处;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