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大便民措施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09.01.2016  00:06

   广西新闻网 南宁1月8日讯(记者 谭小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参合群众患病后,能否享受到新农合应有的报销比例?如何不被“乱用药”、“多用药”?如何在异地就医时不用为报销来回奔波?

  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基层卫生处获悉,为解决参合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我区各地大胆创新,积极改革,按照试点先行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10年稳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将新农合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并推进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工作,解决农民就医的难题。五年来,我区新农合参合农民逐年增加,补偿比上升,受益面不断扩大。

   四大便民措施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付费方式转变控制医疗费用。按照试点先行和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区从2010年稳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将新农合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从门诊到住院各环节全面进行全面的费用控制。

  2015年10月,全区已有61个县(市、区)实行门诊定额付费改革,69个县(市、区)实行住院混合付费方式改革、38个县(市、区)实行住院总额定额付费或单一病种定额付费方式改革、5个县(市、区)实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基本实现统筹地区的全覆盖。县级公立医院274所,其中,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覆盖的县级公立医院204家,覆盖率达74.45%。

  通过实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等支付方式改革,按比例合理分配各定点医院费用指标,对超过总额部分的费用暂停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对大检查、大处方等不合理治疗以及不合理收费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着力加快新农合市级统筹步伐。2015年1月1日,柳州市、钦州市启动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试点工作,按照 “六个统一”要求,建立新农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据2015年1-9月统计,柳州市、钦州市参合率分别为99.47%、99.637%,较2014年同期增长0.55%、0.58%;参合人员医药总费用分别是9.6亿元和7.51亿元,其中新农合基金补偿分别是6.07 亿元和4.22亿元,较2014年同比分别减少支出1.08亿元和0.37亿元,初步取得了参合人数和受益人数上升、基金支出下降的“两升一降”效果。

  在认真总结柳州市、钦州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5年12月10日,我区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全面启动市级统筹工作。

  稳步推进跨市异地结算试点。2015年,我区出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基金跨市即时结报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南宁、梧州、钦州、北海、防城港、柳州等市启动跨市即时结报试点。11月13日钦州市与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签订协议,实现钦州市与南宁市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报。12月24日,柳州市也与自治区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参合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看病,除了个人交纳应自付的医疗费用外,其他合规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既减轻了参合人员自筹经费压力,又大大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到定点医院看病,同时也不用为报销两地来回奔波,便民惠民。

  探索分级诊疗新模式,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5年来,我区科学调整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补偿比例;探索建立病种分级诊疗补偿新模式,选择不少于30种单病种作为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诊疗病种,引导参合农村居民合理就医。

  与此同时,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将矽肺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我区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在国家22种的基础上增加到27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扩大到26种,补助封顶线由不分病种年补助1200-1500元,调整为分类补助封顶线4000-5000元、3000-4000元、2000-3000元、1500-2000元不等;普通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此外,我区于2015年2月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桂林、梧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河池等最后一批7个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签订服务合同等系列环节,目前进入理赔阶段,实现广西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全覆盖。2015年1-9月份,全区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赔付7.21万人次,赔付总金额2.91亿元,人均获赔4042.86元,最高赔付额46.51万元,有效避免了一些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受益面不断扩大

  我区自2010年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改革以来,我区新农合参合农民逐年增加,补偿比上升,受益面不断扩大。截止2015年9月统计,全区农村居民参合人数4170.65万人,参合率99.18%,较2011年分别提高202.42万人和2.96个百分点。人均筹资标准由2011年的230元/年提高到470元/年。

  2015年1-9月全区补偿参合农民4059.72万人次,补偿金额114.93亿元。其中门诊补偿3214.71万人次,补偿金额10.81亿元,住院补偿423.35万人次,补偿金额95.40亿元,其它补偿421.66万人次,补偿金额 8.72亿元。次均住院补偿2253.43元,次均住院实际补偿比52.94%,比2011年45.15%明显上升。

  大病保险累计报付7.21万人次,报付金额2.91亿元,大病患者人均增加补偿4036.06元。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7种,高于国家规定的22种,累计22.62万人获得补偿保障,人均补偿金额7383.25元,实际补偿比为66.54%。

【 编辑:陈丽婕  作者:谭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