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约谈重金属污染防治滞后问题

01.12.2017  18:01

  为加快推进广西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11月27日,环境保护厅约谈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市县,要求积极开展整改,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

约谈会现场

出席约谈会的相关领导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国家审计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等巡查的结果,我区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十二五”期间获得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展滞后;二是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不理想,资金执行率不高;三是部分已完工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没有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黎敏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调整工作思路,亲自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近年来获得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中央巡视组“回头看”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可分期开展工作,分期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出现变更的应按照相关的规定程序进行更改。三是要加强协调管理工作,定期会商,形成上下合力;定期督查,每月上报,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定时向项目业主单位汇报进展情况。申报项目要重项目前期工作,把工作做在前;同时谋划好明年的项目。四是建立项目红黑榜,项目推进好的表扬,项目推进滞后的通报批评,严重滞后的公开曝光,相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列入黑名单。五是加强廉政建设,避免隐性腐败。六是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化压力为动力,认真谋划工作,以此约谈会议为契机,扭转局面,以更好的成绩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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