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证据不足被驳回

13.10.2016  06:37

广西新闻网 田阳10月12日讯(通讯员 覃小艳)车主吴某已经投保的车辆在一商铺外受损,保险公司向吴某赔付保险金后,行使代位求偿权向商铺索赔。近日,田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保险公司的索赔请求。

前不久,吴某将其桥车停放于一商铺门口。过了三十分钟,当吴某回来取车时,发现有多块水泥砖碎片散落在车辆上致使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根据吴某的申请,将车辆维修费4262元赔付给吴某。事后,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被保险车辆系因该商铺外墙脱落的水泥砖块砸到致损,请求判令该商铺支付赔偿金4262元。

法院审理后发现,保险公司仅以车辆受损照片及投保人吴某的指认,起诉该商铺系车辆受损的侵权主体证据不足,车辆受损原因无法查清,故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 编辑:廖志荣  作者:覃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