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接

03.01.2018  07:21
 

  近日,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二期)通过对接测试,正式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和数据共享。

  2017年11月,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升级改造完成并正式上线试运行。该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安全保障体系,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准对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重新整合,增加了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子系统、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子系统等应用功能。截至目前,初步建立了全市40万户企业、753万自然人的信用档案,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约2702万条。联接当日系统即向自治区推送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共160万条。我市信用信息系统与自治区平台实现纵向连接,有利于上下联动、归集整合信用信息;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进一步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方式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7〕714号)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向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数据推送工作,依托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二期),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系统与市级各单位业务系统的横向连接,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处归集、多处共享”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