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将公示 年底前初步实现统一归集

25.08.2016  18:35

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函复工商总局,同意《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在2016年底前初步实现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 根据方案,需要归集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为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这些涉企信息将由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应用,累计访问量达185亿人次,累计查询量78.5亿人次,平均每天有4000万人次登录查询。 有关专家表示,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有利于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快捷、全面地掌握某一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所获得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它的经营状态等,同时还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