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5万元后消失 女子获刑一年半

19.06.2016  00:43

广西新闻网 柳州6月18日讯(通讯员韦华玲 林海生)柳州市柳江县的房女士信用卡透支5万元用于网上购物和生活消费,然后逃匿并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欠款,不料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日前,房女士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柳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7日,被告人房女士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并开户办理了一张可透支的信用卡,并于2013年5月15日开始使用该卡进行透支消费,至2013年9月7日止已透支本金58471.22元。随后,银行于2013至2014年8月8日先后5次以《催收通知单》的形式向被告人房女士催收欠款,被告人房女士当面签收了所有的《催款通知单》,但其后逃匿并改变联系方式,逃避该行催收。由于超过多催收未果,中国农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并将房女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5年12月,房女士在柳州市一宾馆被公安民警抓获。房女士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供述自己超期透支,经银行五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事实。

柳江法院认为,被告人房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58471.22元,数额较大,并且经发卡银行五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如果信用卡透支10000元以上,经银行催收2次以上,并超过3个月仍然不还,就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此外,如果被银行纳入到不良信用记录的阵营,在个人办理房贷车贷或者是求职与升职方面都有影响。所以法官建议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理性消费,理性刷卡,毕竟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自己相应的义务。

【 编辑:覃晗  作者:李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