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织密市场主体“诚信网”

21.08.2018  09:57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登记业务量超过全区的三分之一。面对新形势,南宁市工商局在全区率先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全覆盖,通过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联合惩戒: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我们公司一直守法经营,怎么会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锁定’?”近日,南宁市某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的代表方先生在邕宁区工商质监局注册登记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业务时,被工商人员告知不能办理。

  工商人员查询系统后发现,方先生所在的公司有一名董事在银行有大额贷款逾期未还,公司与这名董事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这家房地产测绘公司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锁定”。

  近年来,南宁市工商局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注重信息公示结果的应用。积极推动南宁市水利、财政、国土、统战等相关政府部门,在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及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通过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上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限制。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为相关单位提供企业信用评价协助12次,共查询933户企业信用情况。工商部门协助法院在登记注册环节查封股权等312次,在公司登记环节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申请461人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效力日益显现。

   信用监管:

  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近年来,市工商局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作为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手段,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形成社会监督共治的法律保障,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水平。

  “我们公司一直守法经营,为什么就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近日,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被拒绝后,经营者杨先生来到工商部门咨询。原来,这就是经营者没有按规定进行年报导致的后果。

  自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宣传、电话催报、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按期进行年报公示,不断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工商部门在开展“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此外,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以此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加大惩戒力度。截至8月17日,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8289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82035户,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03户。

   信息共享:

  推进涉企信息归集

  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市工商局积极牵头全市44个部门编制出全区首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共2929项,并推动南宁市政府在全区率先制定《南宁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将各类企业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有利于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由部门独立监管向协同监管方式的转变。

  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后,我市各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均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的企业名下,为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融资授信、评优表彰等工作提供更多可参考运用的信息,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维护自身的诚信记录。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归集公示涉企信息32.1万条,位居全区第一。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开展“双随机”抽查中,工商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各部门的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了条件。

  今年下半年,市工商局将积极推动《南宁市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尽快出台,推进各部门履行协同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及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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