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小学2月1日起放寒假 假期严禁违规补课

27.01.2016  21:39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1月27日,南宁市教育局下发了 《关于做好2013年南宁市中小学校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8日,共28天。 2月29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

  放寒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学生的寒假期间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野外活动安全、外出探亲访友安全、食品卫生、防火安全、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诈骗)、防盗防抢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寄宿学生回家和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坚决拒绝搭乘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违规车辆等不安全车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寒假安全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师生燃放烟花爆竹、防火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流行、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逃生自救能力。

  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并加强和社区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学生们的假期生活。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生活,要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关心、指导和帮助。但是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此外,南宁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推荐一批好书,号召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并把加强学生生活技能训练放入寒假德育作业,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制定训练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为确保孩子们享受到美好的假期生活,南宁市教育局再次声明严禁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严禁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编辑: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