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4年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创历史新高

03.02.2015  14:56

2014年,全区累计收购直补订单粮食79.35万吨,占收购计划的99.2%,比上年增加1.08万吨,增幅1.4%。这是自2004年我区实施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以来完成计划最好的年份。

一、2014年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主要特点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自治区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实施方案下发后,自治区粮食局及时举办培训班和收购工作现场会,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直补政策吃透,确保理解政策无偏差。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尤其是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分配依据、直补标准、兑付方式、收购价格、质量要求等农民关心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宣传,使粮食收购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部门配合到位。各级财政、农发行、工商、粮食等部门协调统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四是收购准备工作到位。各地对腾仓并库、器材维修、人员培训、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早安排,早部署。五是收购价格制定到位。2014年自治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确定,普通早籼稻每市斤1.35元,高于市场粮价0.05元左右,再加上每市斤0.12元的财政直补,农民售粮收益好于上年,农户对直补订单收购政策普遍反映良好,售粮热情高涨。六是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在贯彻落实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严格规范操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实、做细、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严格遵守资金管理条例,直补款坚持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兑付给售粮群众;严格坚持不“打白条”、不压级压价,及时兑现售粮款;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对订单计划的落实、收购、粮款兑现等环节全过程公开,给广大农户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七是服务工作到位。各地粮食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改变以往坐库、坐所、坐站等收购方式,采取坐店收购与设点收购相结合、预约收购与下村收购相结合、集中收购与零散收购相结合等方便灵活的服务方式,积极进村入市收购粮食,深受售粮农户欢迎。

二、当前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直补标准偏低。一些种粮农民反映,我区现行粮食直补标准每公斤0.24元是从2009年度开始执行的,已连续执行6年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种粮成本的提高,直补标准应予以适当提高,才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农户收购计划分配重点不够突出。全区80万吨收购计划最终是由村委会分配落实到种粮农户,而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为了图方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采取 “撒胡椒面”式的平均分配方式,不分重点主次,没有充分体现向种粮大户倾斜的原则。

(三)部分地方粮食收购仓容紧缺。一些地方收购网点少,完好仓容不足,再加上因市场因素储备粮轮换出库销售困难,仓库无法及时腾空,粮食收购仓容缺口较大,对直补粮食收购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适当提高粮食直补标准。目前种粮收益远低于种植经济作物收益,建议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从2015年起将直补标准由现在的每公斤稻谷0.24元提高到0.3元。

(二)调整直接补贴对象。现行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政策规定直接补贴的对象为售粮给政府指定的粮食收购企业的农民。但近几年来,国家政策引导农民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当前已逐步呈现出土地向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流转的现象。一些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粮食产量较多,商品量较大,出售直补订单粮的要求强烈,建议从2015年起,将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列入粮食直补对象,并将订单收购计划向他们倾斜,优先满足他们售粮需要。

(三)加大建仓扶持力度。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粮食仓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给予更大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