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安全消费 开心过“六一”---广西消委会发布2017年第3号消费提示

31.05.2017  20:37

      随着“六一”国际儿童节的临近,儿童用品将迎来新一轮消费高峰,为让广大儿童及家长过好节日,安全消费,广西消委会发布2017年第3号消费提示:关注儿童安全消费 开心过“六一”。

        一、避免购买“三无”儿童玩具与服装

三无”产品无质量保证,选购时很难辨别内在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会给儿童带来健康隐患。目前市场上所出售的童车、弹射玩具、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等6大类16种儿童玩具全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儿童玩具产品是否具有3C标志是选择合格玩具最直观的方法。此外,选购玩具时不要选择颜色过于鲜艳、工艺粗糙且具有喷射弹丸、部件的商品。颜色过于鲜艳容易重金属超标,容易造成慢性铅中毒,具有喷射弹丸、部件的玩具儿童操作不当极易引发身体伤害。因此,选购儿童玩具要分清适合儿童各年龄段的玩具。

选购儿童服装时,看清服装标签上标示的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是婴幼儿用品,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用品,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用品。由于A类标准的童装成本较高,因此,部分商家销售儿童服装时,以“小孩长得快”“买大一号穿更久”等理由将B类童装推销给婴幼儿家长,给婴幼儿皮肤健康带来隐患。此外,不要盲目追求样式,要尽量选择柔软性、透气性和吸湿性较好的面料,如全棉织物、真丝织物等天然纤维制成的面料。

      二、网络购物要理智、谨慎,避免陷入网购陷阱

      家长要根据儿童实际生长需求,仔细了解产品的安全性、功效、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购买服装,要问清服装的尺码、面料,对玩具、童车商品,尽量要求买家出示原始图片或清晰的放大细节图。选择购买儿童产品要求商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报告书等。消费者要保留发票与店主的聊天记录、售后服务卡等各种消费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要注意网购金融安全,选择正规网站购物,采取第三方担保平台支付,避免私下通过手机转账,收到货时要坚持“先验货后签收”的原则,当快递员的面打开包裹进行确认,确定无任何问题后再签收。

      三、到儿童游乐场、游泳馆时要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

      “六一”期间,游乐场、游泳馆是孩子们的乐园,也成为儿童伤害易发地。儿童在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一定要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同时,经营者在为儿童游乐服务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存在故障或隐患,并对儿童进行讲解和提醒。此外,在儿童游乐场、游泳馆等场所办理预付卡已经成为销售趋势,预付卡办理之后由于商家经营变动无法继续使用,而不予退钱或者是人去楼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家长在办理预付卡时要签订合同,明确售后服务、退款方式等条款,保留发票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