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消费 广西消委会发布2015年3号消费提示

28.05.2015  12:01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很多商家都利用这一时机开展儿童商品促销活动。为保证儿童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远离消费陷阱,广西消委会发布2015年3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六一”期间理性面对商场促销,注意儿童玩具、食品、游乐等方面的消费安全。

    理性面对商家促销活动,谨防消费陷阱

    对于商家出售“低价、超低折扣”的商品,请家长们一定要注意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并根据需要购买,理性科学消费。

    购买儿童食品

    一要看“QS”标志。“QS”是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市场准入的标志;二要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家长在为儿童选购食品时,特别是儿童爱吃的乳制品、饮料等食品时,要注意是否具备完整的中文标注的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三要尽可能选择天然糖和天然植物色素的糖果食用,颜色异常鲜艳、气味刺鼻的糖果最好不要购买。

    购买儿童玩具请认准3C认证标志

    家长在给孩子选购儿童玩具时,切莫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和街边摊点等非正规经营场所出售的商品,特别要注意玩具是否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是否达到“3C”认证;并注意观察电线、螺丝等部件是否遮蔽,以免小孩触及、吸食从而发生危险。

    此外,购买儿童食品、玩具和其他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凭据。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儿童在游乐场的安全

    自觉遵守游乐场安全管理规定:一是不要乘坐未标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二是不要违反安全规定游乐,在游乐设施运行过程中,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三是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心跳、刺激的游乐项目;四是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请用摄像、照像等方法保留好现场证据,便于投诉。

    延伸阅读: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自治区工商局对广西流通领域的毛绒、布制玩具和电动玩具、电动童车类等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http://tj.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0514/newgx5554776a-12791863.shtml)。

    抽查主要包括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玩具塑料中的可迁移元素、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牢度和装配质量、缝纫拼缝及布绒牢度、室温下的电器强度、软线和电线的保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等。共抽检玩具80件,不合格产品45件,整体合格率为43.8%。

    从不合格检验项目统计数据来看,主要涉及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项目以及推荐性标准中的项目,包括商品的标识和使用说明、软线和电线的保护、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牢度和装配质量、结构、尖端、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包装塑料袋等项目均出现了不合格产品。此次质量抽查电动童车总数为30件,不合格产品3件,整体合格率为90.0%,反映出目前广西市面销售的电动童车的整体质量状况基本良好,但个别产品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

    本次童车抽查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标识方面。标识包括使用说明、安全警告、厂商信息、维护保养等,缺一不可。玩具安全包括材料安全、结构安全、功能安全及标识安全,标识安全是玩具安全的四大安全元素之一,不可或缺,缺标、误标、标识不清等都可能对消费者的使用造成困扰,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记者韩倩 通讯员 李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