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妇联、法院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 联合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22.06.2016  17:09
 

     

 

      2016年6月17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妇联在柳州联合召开广西法院推动家事、少年审判改革暨法院妇联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现场会,共同研究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机制,更好地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到会指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副院长林金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自治区妇联副主席田维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妇联分管副主席、权益部部长,10个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县、区妇联主席,以及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的法官参加了会议。

 

 

      杜万华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广西法院和妇联联合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审判团队专业化、拟定家事审判规则等方面作出的有益探索。他指出,推进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方式和审判机制改革,目的在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建设。法院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结合当地实际,联合妇联等部门,将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改革推向一个新台阶。

 

 

      黄克肯定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取得的成效,要求将家事审判、少年审判改革工作放到当前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动家事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家事审判专业队伍和辅助机构建设,深化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

 

 

      王革冰对妇联和法院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男女平等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确保家事审判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二要健全和完善机制,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探索在基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和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家事调查员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创建;
      三要深化 “妇女儿童维权岗” 工作,继续推进“六联”工作机制,拓展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会上,南宁市妇联、柳城县妇联、柳州市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等7家单位和个人就相关工作进行发言。柳州中院、柳北法院等7个法院就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经验介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

 

 

      据悉,2011年以来,全区法院和妇联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联动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在全区四级法院创建了419个“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法院和妇联不断深化合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顺应家庭发展的需求,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妇联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举办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共同建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庇护中心、探视中心,共建家事调解员、调查员队伍,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会议将在广西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编辑: 程丽明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