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杀死两人劫600元 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27.01.2015  00:11

广西新闻网 梧州1月26日讯(通讯员钟康安 桂西 罗豪)因沉溺于赌博并欠下赌债,四处借款未果,为还赌债杀死两村民劫得600元。1月23日,这起震惊当地的故意杀人、抢劫案罪犯刘某兰伏法。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刘某兰依法执行死刑。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六堡镇塘平村的刘某兰沉溺于赌博并欠下赌债,四处借款未果。2011年10月10日22时许,刘某兰约同村村民韦某威(被害人,殁年60岁)到该村旧纸厂旁的干渠内见面后,趁韦某威不备,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猛砸韦某威后脑,致韦某威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刘某兰从韦某威身上搜取钥匙,赶到韦某威家开门入室,在进入韦某威母亲李某某(被害人,88岁)房间准备翻找财物时,惊醒了李某某,刘映兰即用床上棉被捂压李某某的头面部,致李某某窒息死亡。随后,刘映兰将房间内的一只小木箱拿走,劫得箱内现金600元。

2012年12月13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刘某兰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后使用暴力劫取财物的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刘某兰为盗窃财物而取得钥匙杀死一人,窃取钥匙后入室盗窃被发现时又杀死一人,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遂予以核准死刑。